临沂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93年,现有规划编制甲级、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桥梁、给水、排水、城镇燃气、热力)专项乙级、风景园林乙级、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乙级、人防工程乙级资质。主要从事各类规划、建筑、市政设计及人防工程审查和咨询等业务。全院现有职工200余人,各类国家注册师40余人。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90%以上。从我院专业队伍长远建设、形成合理结构的全局出发,院属企业技术服务中心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设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市规划专业技术人员10名,建筑学专业技术人员10名,水、电、暖专业技术人员各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工作。
2、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城市规划、建筑学专业须是5年制本科,水、电、暖专业须是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本科学制4年。优先考虑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毕业生。
3、有注册师资格或有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我院邮箱:lyghy2005@126.com。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供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2)其他人员应聘提供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扫描件(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注册师执行证书的一同提供)。
2、报名时间。2018年03月01日上午9:00--2018年07月31日下午5:00。
四、招聘程序
资格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内容,未入围者不再通知。面试时请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面试将由权威专家进行现场面试评选,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及公示
1、考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复核并做出评价。
2、公示。经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聘用及待遇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为三个月,培训或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设计岗位),办理企业聘用手续,享受院专业技术聘用人员待遇,并办理“五险一金”。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联系人:尹 工 咨询电话:0539—8227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