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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规划局三项措施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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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01 14:31:36 作者:  浏览次数:

一是严格审批管理。持续加强规划审查和后期管理监督,做到规划管理制度化、规划验收公开化、规划审批阳光化。在规划审查中,对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严格要求,控制其立面造型、建筑密度和高度、容积率以及绿地率,确保建设品质。对 “一书两证”的核发实行集中管理,逐级审批,责任到人,确保规划实施不走样。

二是严格规划调整。对规划指标标准进行明确,项目规划方案在报送县规委会审议前,对规划指标进行反复审查,再提交会议审议,由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实施。规划方案一经审批通过,原则上不再调整,确需进行调整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整。

三是严格违法建设认定。批后监管中发现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或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在进行规划认定后,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未及时整改的,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立案查处;巡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对案件进行规划认定,由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单位或个人投诉举报违法建设的,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受理后移送规划局进行规划认定后依法处理。(莒南县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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